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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一本好书——池莉的《来吧,孩子》

我从来没看过池莉的书,虽然这位女作家是如此的如雷贯耳、大名鼎鼎,以前在网上见过她的花边新闻,说结婚啦,又离婚啦等等。在我印象中,一般来说,艺术气息越重的女人,婚姻往往越不牢固,当现实的阳光如利刃般插进理想的软肋,当儿女情长柔绵不绝的情愫文字遭遇油盐酱醋的侵蚀,再浪漫的艺术也会在刹那间土崩瓦解,一地鸡毛。 池莉的文字,果然如传说中的那么随和、亲切、洒脱和自然,彷佛我不是在看书,而是在和一位年长的孩子的母亲聊天,交流育儿心得。书中的很多话,很多描述,会在瞬间触动我内心深处的某根琴弦,会心一笑,有时我家丁丁原来也这样,或者,原来我也这样想过。

最让我体会最深切的,是作者总结的三点看法:
一切都从人的本性出发和开始。我们没有刻意去教孩子什么读写算或者英语单词,而是在生活中创建了三条基本做法。
第一条就是:让小亦池尽情与她的小朋友相处和玩耍。
我认为,一个人最需要学习和适应的,就是与人的相处。与人相处的能力包括鉴别他人的慧眼是人生一辈子的功课。这门功课如果成绩优异,那么她的生命就会拥有更多的自如和快乐。在这一点上,大约是我自己的不太成功从反面证明出来的经验。我选择作家这个个体职业的原因之一,便是因为自己不善于和人群相处。当然,我幸运地成为了一个作家,社会公认并接受我个体生活的方式,我算是幸福的。可是能够成为作家的人,毕竟是少数;我可不打算引导我的孩子走这条独木桥。所以,我的小亦池只要她乐意,她就可以整天和小朋友玩耍。我只管由我的小亦池快乐玩耍,正如李白的诗词,“妾发初覆额,折花门前剧。郎骑竹马来,绕床弄青梅。同居长干里,两小无嫌猜。”至于我的亦池将来是否有青梅竹马的故事,那是玩笑了。我希望的是:我的孩子从小就可以获得广泛的识人与阅世机会。
第二条就是:跟从于孩子与生俱来的天性,让她在最欢喜最开放状态中接受自然启蒙。
我的小家伙酷爱大自然,每天睁开眼睛就巴不得奔向户外。好吧,既然我的孩子最早表现出来的就是对大自然的好奇和渴望,那么我们就首先与大自然交好,就让我从大自然里铺设一条孩子的求知之路吧。
平常日子里,只要有可能,我们都去户外。我们在公园,在动物园,在长江边,在湖畔,在草地山坡树林。我们划船。我们面对老虎,面对大象,我们耐心地守候,任由小亦池指手画脚地与动物尽情说话聊天。我们看蚂蚁搬家,看蚯蚓钻地,听各种鸟儿鸣唱,闻各种花朵的芬芳。蜘蛛的故事,种子与苗芽的故事,风穿越建筑物的声音,雨落在皮肤上的感觉和它的漫长旅行经历,清晨阳光的美景与黄昏落日的瑰丽,我都要带领我的女儿一一领略。
亦池又长一岁,又长一岁了,我们便一起养蚕宝宝。一起在窗台上种盆花。一起偷偷观察蝴蝶在我们家的橘子树上产卵,然后跟踪它们化蛹为蝶。我要请大自然这位老师开启这个小人儿的感官世界,要她的眼睛、鼻子、耳朵和指尖都开放而敏感,善于感知和接受周围的事物;激发她对未知事物的探索;让她通过自己的感悟获得丰富的知识,慢慢懂得并且学会愉悦,敬畏,喜爱,同情,怜悯,赞赏与爱。
以我自己幼年的记忆和对先哲圣贤们传记与著作的阅读,我相信,一个小孩子对大自然的印象和情感是智慧种子发芽的沃土。
这样的学习,获得知识的丰厚难以估计,而且这样获得的知识,对一个人具有更加持久的影响力。对于孩子来说,智慧的重要远远超过课本知识。拥有智慧的孩子,课本知识的学习会变得非常容易。我的方式如果成功,我相信我的孩子不仅将来学习成绩没有问题,并且还将终身受益——我就大胆地自信这一回吧。
第三条是一个古老的做法:为孩子讲故事和阅读。
讲故事和阅读,这是我的拿手好戏了。本来我自己每天都要阅读,只是我要把我自己一个人的阅读,变成两个人的阅读,而且要选择适合孩子的读物。不过,像《海的女儿》《农夫和金鱼的故事》等等,我也总是百读不厌的。
最重要的是,我觉得我要做的,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教育孩子而阅读。我是要给她一个坐拥书城的家庭环境和充满书香的家庭空气。那时候我们的物质条件是那样匮乏,两个人的月薪四个人吃饭。尽管这样,我们还是坚持购买我们喜欢的书籍。好在我做单身汉的时候就已经收藏了好几箱子书籍。最好的是改革开放的到来,图书出版量越来越大,我们可以买到许多我们心仪已久的书籍包括漫画。尤其是国外那些优秀漫画家的作品,书店也开始出售。比如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的漫画《父与子》,每一册我们都会抢着买回家。我们和亦池一起看,一起笑,一起乐,十分开心。还有《米老鼠和唐老鸭》、《聪明的一休》等日本漫画,后来我们也买到丰子恺的漫画了。
当我们第一次获得两居室的住房,我们欣喜地把最大的房间布置成为书房,而宁愿把客厅当做了卧室。我们的小亦池,就在书房中渐渐长大。我有一个观点:无论穷富,书终归是家庭的最好装饰。当然我也认为,书房是一个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,书籍也是一种玩具。亦池喜欢的玩具有很多,与其他小女孩一样,布娃娃终归是心爱的宝贝,与其他孩子不同的是:书籍也是她心爱的宝贝。她小小孩儿,走路都还不够稳当,却最喜欢大部头书籍。从书柜里搬出她的大部头书籍,一屁股坐在地上,胡乱又认真地翻阅,有时候居然还念念有词,真是叫人忍俊不禁。
后来我发现,许多字,就这样在孩子的不断翻阅中,她自然就学会了读、写和运用。
以上三条做法,就是我孩子的基础教育原则。我们戏称为我们家的三项基本原则。都是首先来自孩子天然的兴趣。都是首先会让孩子感觉得到快乐。尽管我思考起来会将它归纳为一种幼儿教育,那是因为我初为人母,郑重其事又书生气十足。事实上,在我们生活中,理论是了无痕迹的,只因原本那就是我们的生活。是孩子的,也是我们自己的。

从目前来看,这三天是理想主义者才会有的,我不知道我家的丁丁在以后面临着入学、升学、考试的一道道门槛的时候,我是否也能像池莉一样平静随和、波澜不惊。目前这本书还在继续细读中,等读完了,我想我也许还会有新的想法。
 
附:目录
来吧孩子-池莉
1 当孩子来临 2 周岁惊见教育问题 [...]

丁丁成长日记——欢迎回家

每天下班到家时,是我一天之中最幸福的时刻,丁丁会在我进门的瞬间大声地叫“妈妈”,举着一副大大的塑料玩具手套摇个不停,发出啪啦啪啦的声音,接着就寸步不离地跟着我,急急地催我放下包、换衣服、洗手,然后我就可以抱她亲她陪她玩了。这套例行的“欢迎回家”程序开始是由外婆抱着丁丁实行的,然后丁丁慢慢开始学走路却还不稳当时,牵着外婆的手跟在我后头。
在牵着外婆走了两三个月后,丁丁今天突然有了质的飞跃,在我进门时她独自一个人朝我走过来,正好和我撞了个满怀,笑得那个甜呀。接着丁丁拿起门边的拖鞋让我穿,看我脱下外套解下围巾时,她还踉踉跄地跄走到壁橱那里拉开百页门让我放衣服,又跟着我去洗手,也不吵闹,我让她坐在边上看好,她就自己坐在小板凳上,耐心地看着我洗完擦干,才伸手出来抱她亲她。整个过程当中外婆都没有插手,丁丁学会独走之后,好像耐心也变好了,没有以后那么急吼吼地样子,是不是因为她自己觉得有能力可以跟住我,所以不着急了呢?

平时只要天气好,保姆总带着丁丁在外面玩,我们小区就是丁丁最喜欢的大花园。绿树,嫩叶,黄花,蜜蜂,潺潺的流水,肥硕的大鱼,这些丁丁都很喜欢。

 跟着爸爸一起学做鬼脸……

 

12月初的时候,丁丁大概13个半月,那时就已经走得很好了,只是胆小的丁丁一直要拉着大人的手才敢走。
大俗大雅,红帽、黄衣、绿裤子,大概没有比这个更土的搭配了,但丁丁似乎毫不介意爸爸妈妈的这种恶搞行为,还是乐呵呵地炫耀着自己的身段。需要说明的是,丁丁身上的这件黄色毛衣,是爸爸幼儿园时候穿过的,奶奶重新编织过而已……这就是传家宝。

丁丁成长日记——味道

  丁丁虽然还没上学,却已经适应了我们大人的生物钟,工作日七点多就醒来,周末则能睡到九点多。
  近日天寒地冻,她在小床总睡不安稳,我们又妥协把她抱到大床来一起睡。丁丁有时半夜醒来,看我们一眼,轻轻地打个哈气,又放心的睡去,一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,醒来正好吃一顿奶,然后又接着睡。这两天我妈还想出一个新招,她看我们上班去后丁丁很快就轻声哼哼或是扭来扭去,好像快要醒来,便把我们的大被子堆起来推到她身边去挨着她,假装还有人睡在身边的样子,她就又睡着了。试了几次都很灵,不知是被子温度刚好,还是亲人的味道让她安心。
 
 

聪明,也是一种痛苦

  昨晚抽空看了最新一集的HOUSE(可怜的我无处下载,只能在土豆上看模糊版,555),病人是一个天才,十几岁就开始发表高深的论文,可后来却靠长期大量喝止咳药水来降低智商,当起了快递员。他对豪斯医生说,绝顶聪明是一种痛苦,因为你身边没有人可以对话,太寂寞太孤独了,而变傻之后却很容易快乐,和妻子也融洽相处。豪斯医生虽知止咳药水有损健康,但听完这番话后,还是把药水递给了他。
  这是一个好医生该做的吗?如果从生理上说,绝对不是,他放任病人慢性中毒;但是从心理上来说,是的,他让病人快乐的生活。
  这是我喜欢HOUSE的原因之一,它的编剧总喜欢挑战一些现有的道理观念,引人深思。
 
 

丁丁成长日记——小黏黏

  丁丁现在正是蹒跚学步的阶段,喜欢走路却不稳当,要么扶着家具自己走,要么伸手示意我拉着她,但实际上是她拉着我按照她自己的想法走到这里或是那里,我已经从一个带领者变成了一个助手。但她的想法实在太危险,很容易就会撞到头或是夹到手,或是踩到不平处摔倒,我们必须轮班的,一刻不离地跟在她身边。
  老妈说,这段时间是最累人的,是不是把丁丁接去她家,好让我们轻松一些?我马上想到《蜗居》里的海萍的一段话:“儿子。儿子已经不认得我了,晚上翻身起来看见是我躺在他身边,会放声大哭,叫姥姥。我对他而言,和街上的阿姨没什么区别。我再不把他接来,我就白生他了。他在我肚子里装了十个月,为他我挨一刀,喂奶得乳腺炎,两手肿得都放不下来,每个月一发工资就往老家寄钱。为他我吃尽了苦头,到头来,他却和我不亲,把我当外人。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。我要趁他记忆还不完全的时候,把他接到身边,好好爱他,亲他,教育他,让他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。”
  我很庆幸,丁丁就在我身边,我每天都可以亲她抱她,她也很粘我,尤其是刚下班的时候,我去洗手换衣服她都要全程跟着,只要有一秒钟看不见就要哭闹,晚上也是要我哄才能睡着,而且要陪她到完全熟睡。所以,老妈的这个提议立马就被我否决了,从理智上来说,我坚信从出生就开始培养亲密的亲子关系,虽然她现在并没有记忆,但肯定会在今后的日子得到回报,让她更信任我,有什么话都愿意和我说;从感情上来说,她曾经和我是一体的,脐带可以剪断,但这份牵挂,却是无论如何都剪不断了,我甚至很自私的希望,她可以一直留在我的身边,即使将来求学、工作、成家的地方,也能离我近些,再近些。